巴中市:11家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获贷款贴息
(来源: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经市县审查、省级复查,财政部四川监管局核查,我市11家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获四川省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51.5754万元。
今年7月16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案》,对具有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贷款贴息,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贴息标准原则上按不高于2%的贴息率进行贴息,贴息范围重点是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
据了解,此次我市获得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共有11家,获贴息资金51.5754万元。其中巴州区5家、恩阳区3家、通江县3家。获得贴息资金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省财政厅将及时直接拨付到贷款企业用于接收贴息资金的银行账户中。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市(县)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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