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建厅组织开展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联审暨信息监管系统应用培训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1-19 09:28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开展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联审暨信息监管系统应用培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及信息填报人员在主会场;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信息填报人员在各(市、区)分会场参加培训。
培训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6月24日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建立长效管改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针对各州(市)存在底数不清、三家联审不严、申报数据逻辑错乱等问题,重点解读国家政策、认定标准、改造内容和老旧小区改造信息监管系统应用操作,以及项目申报、数据填报及报件要素及三家联审联报规范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准确把握改造内容和标准,准确报送改造任务和计划,准确填报更新监管系统信息,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吃透国家政策。认真学习国家三部委文件、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黄艳副部长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回答相关媒体的提问内容,准确掌握老旧小区认定标准和改造内容。二是要切实摸清底数。准确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基本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编制三年滚动计划,加快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积极配合发展改局做好项目储备。三是要协同联动推进。按照“州(市)统筹、县(区)实施”的原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共同会商、联审项目申报计划,共同组织实施改造工作。各地要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清单,实行协同联动。四是要按时上报信息。各州(市)每月5日前汇总上报上月改造进展情况,按照已建立的“老旧小区改造信息监管系统”及时录入数据信息,每月准确填报更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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