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扎实做好建筑企业“上规入库”工作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1-18 11:04
 
稿件来源:济南市住建局网站
 
为加强济南市统计调查单位库管理,确保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及时“上规入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日前通过电话和文件通知的形式,对全市2500余家应入库企业进行了核实认定,并对400余家失联未入库企业进行了通告。在规定时间内应入新入库企业,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
 
所谓“上规入库”,是指及时将达到规模(限额)统计标准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纳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上规”即达到一定规模,“入库”即纳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根据我国现行统计政策,遵循“先入库、再出数”,“不在库、不出数”原则,这就意味着,如果法人单位不在名录库中,就不能纳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入库”既能确保统计数据应统尽统、应上尽上,保障数据真实进而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也有利于企业进入国家视野,更方便地享受到各种优惠政策。
 
据了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上规入库工作高度重视,按照 “应入尽入、应统尽统”的原则,成立了“上规入库”工作专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相应的奖励政策,要求相关建筑业企业及时上报相关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上规入库”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上规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是注册地在济南的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均在入库范围内,具体工作分两批次进行,11月15日前,具有建筑业资质的企业必须全部入库,完成第一批拟纳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12月20日前完成查漏补缺和新申领资质的企业全部完成入库工作,12月20日之后新申请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领取审批资质的同时完成企业“上规入库”工作。
 
“对在规定时间内应入新入库企业,给予全市通报表扬,记入诚信记录,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市审批局、统计局提供的新办资质企业及已入库企业名单与我市具备资质建筑业企业的详细比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对全市2500余家应入库企业核实认定并电话通知催报,并在局官方网站对400余家失联未入库企业进行了通告,相关建筑企业应尽快“上规入库”,确保能及时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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