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管:“四个到位”做好城区不文明养犬管理工作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1-18 09:36
 
稿件来源: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网站
 
针对遛犬不牵绳、养犬不登记、免疫不按时、携犬进入禁犬场所、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养犬扰民、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不文明行为,切实增强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近日,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养犬管理工作部署,立足本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通过落实机制、宣传开路、查管结合,使城区不文明养犬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区不文明养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城区养犬管理秩序显著改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助推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组织领导到位。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区不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张祖武,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市政府关于城区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研究确定城区规范养犬管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城区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张祖武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政、市公安局副局长程强、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朱邦超任副组长,各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联合整治的日常管理、协调、调度,并对各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宣传发动到位。9月10日,城区文明养犬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后,市城管执法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按照工作部署,迅速行动起来,采取设立举报专线、入户走访宣传、张贴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材料、设置遛犬标牌等不同形式,深入广场、社区、单位广泛宣传发动,使市民全面了解《城区规范养犬管理的通告》,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对犬只信息进行认真摸排、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联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发布养犬管理政策和相关信息;在《滁州日报》、《皖东晨刊》等刊登4期专题报道, 2次电视报道;印发《致广大养犬居民的一封信》、《致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致广大机关干部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40000余份、《文明养犬手册》20000余册,张贴《关于滁城规范养犬管理的通告》4000余份,制作条幅、标语700余条,发送短信4000余条。
 
三、联动执法到位。一是“专”、“群”结合,力促排摸到位。建立巡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个人遛犬不束犬链、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列出问题清单,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为后续整治打好基础。二是“巡”、“捕”并用,力促整治到位。坚持常态巡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整治行动。一方面,以群众举报为导向,坚决依法查处遛犬不牵绳、养犬不登记、免疫不按时、携犬进入禁犬场所等不文明行为,对屡罚不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律按规定没收、禁养犬只。另一发面,对群众投诉多、涉犬舆情高发的重点区域,拉网式清理整治、不间断巡查执法,加强对流浪犬、无证犬、散养犬、烈性犬的搜捕力度,切实减少涉犬安全隐患和不文明行为。截至11月11日,已处理不文明养犬行为1360起,其中收容598起,收容犬只630只,开出当场处罚决定书57张,罚款近3000余元。
 
四、督查考核到位。为贯彻落实《城区规范养犬管理的通告》,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倡导文明新风,市城管委、市文明办决定,将滁城规范养犬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考核对象:市直各级文明单位,琅琊区、南谯区文明委管理的文明单位。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级文明单位当年文明奖发放以及下一轮文明单位申报的依据。其中:单位干部职工有违规养犬行为的,发现3次(含)以上的,在下一轮文明单位申报中,不予进级;5次(含)以上的,给予文明单位降级处理,直至取消下一轮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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