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0月18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在长春市召开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孙众志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孙铁在会议上作了讲话。
10月18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在长春市召开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孙众志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孙铁在会议上作了讲话。
会议强调,各地要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立足我省农村实际,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利用为先、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的基本原则,突出饮用水源地、入河入湖汇水区等重点区域,统筹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争到2020年,长春、吉林等基础较好、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初见成效;其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在工作推进时,要全面摸清现状,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分类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系统综合、经济适用、绿色安全、示范带动、群众满意”的基本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从“查、治、管”(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实施综合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个方面,以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黑臭水体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近期到2020年,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启动试点示范。中期到2025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远期到2035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在治理过程中要组织开展摸底排查、以点带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长效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统筹调动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推动农村河湖黑臭水体治理落地落实。
建制镇是农村人口的重要集聚地,处于连接城乡、承上启下的枢纽位置,是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重要节点,在整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中,建制镇污水治理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中之重,是我们必须应该率先解决的问题。我省到2020年目标,计划在114个重点镇和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乡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这个数字仅占全省建制镇的26.7%。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其他先进省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都有很大的差距,任务还相当艰巨。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工作推动缓慢、治理进展不平衡、责任意识不强、项目谋划不实、建设管理无序、长效机制缺失等问题和短板。我们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严实深细的作风,深入检视问题短板,狠抓工作落实,把这项工作当成一项首要任务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做好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方案)编制、项目落地、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维护等工作,为推动农村污水治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要建立地方为主、省级补助、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资金筹措机制,持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力度。省里将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颁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将组成专家组,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合理筛选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处理模式。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住建、水利等部门加强跟踪调度,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把农村污水治理纳入督察范畴,对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对全省工作造成不力影响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各地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坚决及时整改到位,需要长期解决的,作出合理解释说明,有序做好整改工作。
各地在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包括厂、站、网建设)工作中,要提前做好谋划,抓紧编制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明确任务,全力推进建设工作。要推进示范建设,总结经验,发挥引导带动作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去年组织相关专家收集整理了省内外部分小型、分散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模式和项目案例,印发了《吉林省小型、分散生活污水处理案例》和《吉林省小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大家要认真学习,充分借鉴先进的典型和经验开展工作。加强对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行管理,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及施工;结合本地常住人口、自然条件及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进行污水量的测算,确定适合的污水收集方式及污水处理厂(站)的规模,做到“厂网并举”,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工艺,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简单方便、成本低,全年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各地、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工作,务求取得实效。要高度重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协调推动机制,将其列入到政府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内,同时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人员和财力,确保落到实处。市县政府作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承担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和后期运行等职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时整改。确保项目保质按期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不定期的分赴各地,对项目的组织推进、开工建设、质量标准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最后会议要求,各地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到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认知、提升和行动上。在谋划实施中分清主次指导、注重压差推进、科学推进工作有效展开。对2019年底的目标任务,要倒排工期、挂牌作战、责任到人。对明年和“十四五”期间的工作要统筹谋划,既要立足当前,抓好项目的可研立项、资金争取、开工建设和后期运营等工作。同时,又要谋划长远,研究和建立接地气的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组织实施等长效机制。在压实责任中强力推进省委、省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抓好任务分解、规划统筹、方案制定、资金安排、组织实施和效果运用等工作。同时,列出项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会上,九台区、桦甸市、公主岭市、梨树县、舒兰市上营镇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业务处室负责同志。银行、企业代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部门业务处(科)室负责同志。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柴冠同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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