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共筑美好家园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年来,大量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前后的住宅小区,虽然主体结构完好,但建筑节能不达标、基础配套破损老化严重、服务设施不完善,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也与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管理先进的新建住宅小区形成鲜明对比,给居民带来视觉冲击和心理压力,老旧小区居民对改善居住空间和环境景观的呼声愈加强烈。为关注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环境,有效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一优两高”决策部署,自2018年起,青海省把老旧小区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之中。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亿元,实施完成了2万套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2019年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4.5亿元,实施3万套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各地采取积极措施: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国家部委要求,积极组织各地再次对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老旧住宅小区现状进行了全面排查,结合2017年开展的全省住房状况调查情况,全面掌握了建筑节能不达标、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或严重老化而亟待改造的老旧小区现状底数。二是明确范围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省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综合整治的范围和内容,并按照采用菜单式管理方式,重点从住宅本体、基础设施、环境提升和服务设施四个方面对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改造。同时,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印发了《青海省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并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2019年率先在西宁、海东市老旧小区中加装100部电梯。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在推进改造过程中,采取省级财政补一点、地方政府配一点、居民筹一点的资金筹集方式,以省级财政补助为杠杆,撬动市县配套、居民自筹等,形成多方合力。加装电梯以房屋所有权人自筹为主,可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四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等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将其列入对各地年度考核的范围,强化督促考核。同时,按照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理念,尽可能地统筹市政、水电、通信、公共服务等各方面资源,积极发挥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优势,及时妥善处理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稳步推进老旧住宅区改造工作。五是强化项目管理。按照“一区一策”的办法,分别制定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有重点地解决住房节能改造、上下管网破损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严格遵守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加强施工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同时,把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城镇风貌打造相结合,尊重当地民风民俗,注重特色街巷建设,体现地方特色,切实提高了老旧住宅的品质和价值。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依托街道、社区、网格员、居民代表在改造中沟通协调作用,利用入户调查、居民征集意见会、宣传栏、居民代表座谈会、微信群平台等多种形式多个信息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征求居民意见,调动居民参与热情。
通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小区住宅保温效果明显提升,小区环境得到了美化,基础配套设施得到了完善,住宅品质和价值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顺应了广大群众对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的向往,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深受老百姓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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