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对部分环保行业将免收基本电费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1-12 14:34
来源:青海省住建厅
 
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意见》结合环境资源价格改革,从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节约用水价格机制、节能环保电价机制、天然气价格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了16条措施,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方面,规定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建立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
 
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方面,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020年底前全省城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鼓励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运营,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环节,实行市场化定价,加快建立农牧区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方面,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方面,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适时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完善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2025年底前对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等免收基本电费。
 
完善促进绿色清洁能源利用的天然气价格机制方面,加强输配环节价格监管,规范清理相关收费,建立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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