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专访厅党组书记、厅长霍巨燃:建设美丽宜居新海南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1-06 09:06
 
稿件来源: 中国建设报
 
椰风海韵,白云蓝天。海南省位于祖国最南端,是中国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美丽的五指山、清澈的万泉河和蜿蜒1944公里的海岸线把海南装点得美丽妖娆。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1988年4月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琼州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过去落后的边陲海岛发展为全国改革开放重要窗口,从基础设施极为薄弱的落后地区发展为生态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海岛。
 
“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对标定位,不辱使命,不断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新海南。”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霍巨燃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不当“房地产加工厂”
 
霍巨燃告诉记者,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省上下思想高度统一、行动坚决,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决不当“房地产加工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调整产业结构,破除经济发展对房地产的依赖。从服务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大局出发,通过实施“两个暂停”、全域限购、加强引导管控、完善住房体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及开展市场整治和风险防范,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目前海南省房地产“一业独大”局面有所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房地产调控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房地产秩序总体良好,房地产市场风险总体可控。
 
为促进房地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海南加快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把与房地产关联度最大的土地增值税、契税两个税种收入大部分集中于省级,如省和三亚的分享比例由原来的35:65调整为65:35,把其他产业产生税收的大部分留给市县,倒逼市县产业转型升级。
 
彻底扭转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的政绩导向,海南从2018年起,取消除海口、三亚、洋浦、儋州、文昌、琼海、澄迈之外的12个市县GDP、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加大市县经济发展质量、发展后劲、创新发展以及生态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考核力度,督促市县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和生态保护力度,降低对房地产的依赖。
 
经过努力,海南省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效。房地产调控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稳中有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从2015年增长19.0%,下降至今年1月~9月的下降28.1%;商品房销售面积从2017年的2292.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2.0%,下降至今年1月~9月的584.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8.6%。岛外购房比重明显下降,销售对象由岛外居民为主转变为岛内居民为主,逐步回归居住属性。
 
“我们将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政策不走样。”霍巨燃表示。
 
构建城镇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霍巨燃告诉记者,海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决策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全省初步形成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城镇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2008年以来,中央下达海南省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50.05万套,累计开工55.50万套,建成51.33万套,分配入住49.04万套。通过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效满足了住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已覆盖约38%的城镇常住人口家庭。
 
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体系。2008年以来,海南省先后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及《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政策,形成了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体系。
 
多措并举推进棚户区改造。通过发行棚改专项债、引进社会资本、运用政策性银行贷款、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方式解决棚改融资难问题,如2019年拟发行37亿元棚改专项债,目前已发行8亿元。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稳妥实施棚改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进棚户区改造。
 
完善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公正。长期以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调研检查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市县制定和完善了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制度,全力督促推进市县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了解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的情况,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监督,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阳光运行。
 
加强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审批和开工建设过程中,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督促各市县不断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2008~2018年,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等109.94亿元,省级财政投入资金31.52亿元,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督与管理。一是逐步建立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并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建立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主体机制,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成果的应用,提升保障性住房居住品质;二是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的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管。
 
霍巨燃表示,海南未来将全面梳理现有住房保障政策法规,逐步完善并建立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发展相适应的住房保障政策法规体系,满足新形势下中低收入群体多样化住房保障需要,实现保障对象“住得起、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
 
释放美丽乡村建设活力
 
自2016年以来,海南按照“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推进、配套建设、突出特色、持续提升”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共创建668个美丽乡村,其中星级美丽乡村384个,64个村庄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美丽乡村正成为全域旅游的金字招牌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亮点。
 
顶层设计,规划引导。海南省政府对美丽乡村建设高度重视,加强顶层设计,进行整体布局。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和建设标准、考核办法,计划到2019年年底建成不少于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改善人居,整治环境。自2008年以来,累计完成约3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惠及困难群众120多万人,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国家十部委验收,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1座,其中填埋场16座、焚烧发电厂5座,准备再建焚烧发电厂8座;已建成转运站264座、垃圾收集点12500个,市县95%以上的村庄配备了垃圾收集桶和车辆等收运设施;村级保洁员约1.9万人,农村清扫保洁覆盖率95%以上;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2%以上。
 
加强管理,风貌管控。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发挥农村危房改造示范带头作用,实施“一表一证”农房报建制度,引导农房建设规划报建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各市县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自身村庄情况、资源特点、交通区位、历史文化等特征,突出优化村庄建设布局、整体风貌塑造、优势产业发展、传统文化培育等重点,建成的美丽村庄各具特色。创建出了如企业+农民模式(保亭槟榔谷、什进村模式)、政府+合作社+农民模式(琼海北仍村模式)、政府+企业+农民模式(琼中什寒村模式)、企业+政府+农民+金融模式(白沙罗帅村模式)、企业+政府+农民+社会力量(白沙杷樵村模式)、综合投入建设模式(海口市施茶村模式)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发展模式,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活力不断释放。
 
把制度创新作为发展不竭动力
 
海南位于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是中国最大经济特区,正在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霍巨燃告诉记者,制度创新是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核心和关键。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明确要求,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为全国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要求及赋予海南的政治任务,事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近年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锐意进取,推陈出新,不断探索新方式、新制度,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办)对外已公布四批42项海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例中,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占3项:
 
一是推行施工图审市场化和“多审合一”。率先将图审机构向市场完全开放,允许本省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企业经资格认定后从事图审业务,并由一家房屋建筑类图审机构负责气象、人防、消防等所有施工图技术审查,各部门直接认可一家图审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证,解决了审查机构垄断和各部门多头审查问题,提高了图审效率和质量。
 
二是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开展电子招投标。率先在全国实现BIM技术在招投标领域应用,探索BIM技术全生命周期覆盖。2018年5月16日,全国首个应用BIM技术的电子招投标项目——万宁市文化体育广场体育馆、游泳馆项目,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顺利完成招标投标工作。该项目招标控制价3.16亿元,总建筑面积56496.48平方米,建筑造型新颖、结构施工复杂,通过BIM技术在招投标阶段的应用,实现从技术、造价、管理多维度优选施工单位,确保重大项目高质量实施。
 
三是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对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且不超过5层的房屋建筑取消施工图审查,率先在全省范围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实现施工许可证1个工作日发放。截至今年9月11日,全省共有373个项目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
 
据霍巨燃介绍,近年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务实求变、务实求新、务实求进,适时推出一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制度创新案例,通过制度创新带动其他常规工作,从而实现以创新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一是牵头做好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组织实施,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并由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做好省级层面顶层设计,开展2019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省级层面已初步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的“四个统一”。
 
二是率先推行“二维码”资质证书和实行告知承诺审批。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应用电子签章、二维码等技术工具,率先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行“二维码”资质证书,涵盖行业全部证照(9项),对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的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造价、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证书均添加二维码,只要扫一扫便可了解企业资质相关信息,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证书“即批即得、自主打印”,减少盖章、制证等繁琐环节和手续,为企业参与招投标、资质申报、监督检查等带来便利。
 
三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实施《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将海口市、儋州市作为全省推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主要试点地区,鼓励其他市县开展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新建住宅工程项目作为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要试点对象,鼓励其他条件成熟的新建公共建筑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9.11.4 记者 龚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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