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来源:云南省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月28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任锦云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勇、李怡、熊卫民、夭建国、陆积峰,秘书长张竣珲及其他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副州长李林波,州中级法院院长马俊杰,州检察院检察长普赵辉,州监委负责人,州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州纪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推进农业现代化振兴乡村产业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州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我州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组织部分住楚全国、省人大代表对楚雄州打造全国一流“绿色能源牌”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报告、关于我州“1133”发展战略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任锦云强调,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带头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不懈动力;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的部署要求,聚焦主题主线,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推力。
李林波代表州政府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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