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房屋中介八种行为将被严查 坚决取缔“黑中介”
来源: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今后,发布虚假买卖、租赁房源信息;哄抬房租、房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相关单位串通操纵市场房租、房价;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出售条件的房屋(如代理出租保障性住房等);无照或未备案经营的“黑中介”;租赁、买卖合同设置强制条款、霸王条款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违规收费、恶意克扣租金和押金、恶意不予办理退租;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采取堵锁眼、断水电、辱骂骚扰、言语恐吓等行为驱逐承租人、买卖人,强行收取各类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协助租赁当事人规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八种房屋中介行为,将被严查。
今后,发布虚假买卖、租赁房源信息;哄抬房租、房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相关单位串通操纵市场房租、房价;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出售条件的房屋(如代理出租保障性住房等);无照或未备案经营的“黑中介”;租赁、买卖合同设置强制条款、霸王条款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违规收费、恶意克扣租金和押金、恶意不予办理退租;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采取堵锁眼、断水电、辱骂骚扰、言语恐吓等行为驱逐承租人、买卖人,强行收取各类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协助租赁当事人规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八种房屋中介行为,将被严查。
为深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住建局出台《关于开展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实施方案》,将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
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取消其网上签约权限,依法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住房租赁、买卖中介机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将其清出市场,并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黑名单。
9月上旬前,住建部门将组织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自查,及时将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中介人员实名服务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