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西藏住房城乡建设取得辉煌成就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也是西藏民主改革六十周年。在这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无私支援下,西藏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谱写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华美乐章,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西藏农牧民群众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获得了更多更大实惠。
一、住房条件极大改善
随着我区新农村建设、实施安居工程、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实施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住房保障从无到有,从基本保障到全面覆盖。
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健全。民主改革前,西藏90%以上的群众没有自己的住房,居住十分简陋、条件极差。60年来,我区城镇住房保障构建了以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为主的城镇保障性住房供应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具有西藏特点、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寺庙僧舍危旧房以及特色小城镇纳入棚改,环卫工、公交司机、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农牧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全区城镇居民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由1951年的人均不足3平方米提高到2018年的32.05平方米,农牧民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提高到38.58平方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有力,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全区新建(收购、改造)公共租赁住房10.41万套,总建筑面积553万平方米;周转房建设极大改善干部职工居住条件,有力稳定干部队伍建设;
图 1 林芝市周转房
各类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2010年以来开始对城镇现有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城边村、林区棚户区(林场)、农场、国有工矿企业旧住宅区进行维修改造,改造各类棚户区17.96万户,中央补助资金93亿元,总建筑面积1273万平方米。
图 2 亚东村棚户区改造
截止2018年底,新建(收购、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周转房、棚户区等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近39万套(户),总建筑面积2467万平方米,中央补助资金约251亿元,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建(收购、改造)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近33万套(户),中央补助资金约200亿元。
图表 1 2016-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走势图
农牧民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从2005年开始全区实施农村住房改造,截止目前,共改造67.17万户。2005年进行民房改造1714户;2006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投资277.97亿元,全区完成46.03万户安居工程建设,2013年全区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农村危房16.3万户;2016年以来全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4万户。同时,在地震灾后重建、易地扶贫搬迁、高海拔搬迁、边境小康村建设中,民房建设、质量安全保障得到全面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入住人员24.2万人,边境小康村住房建设约2.8万户。
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健全。1998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全区31.9万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499.15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244.91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83.49亿,8.1万余户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了住房条件。
图 3 自治区干部职工周转房小区(西苑)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我区房地产业起步相对较晚,1995年,西藏第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并于1997年开发了全区第一个楼盘--东郊安居苑,正式拉开了我区房地产业发展的序幕。
图 4 自治区干部职工周转房小区(东苑)
随着全区住房制度改革推进,房地产业在市场投资规模、开发建设、经营销售等方面,呈现出短期内拉升态势,逐渐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动力支撑。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173家、评估机构16家、物业服务企业超过20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60余家,全区房地产市场在建开发项目建筑面积达1000余万平方米,投资额达450亿元,2018年投资达119.83亿元,今年1-9月投资已达100亿元,房地产业增长强劲。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全区初步构建了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制度日趋完善,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投入运行,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统计分析机制,推进房地产行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体制建设,为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城镇建设日新月异
民主改革前,西藏城镇区域是一些以寺庙为中心、拉萨城区面积不足3平方公里。60年来,我区城镇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从无到有,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城镇承载能力不断增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在以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得到空前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累计达411.5亿元。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拉萨市为中心、以地市所在地为支点,以县城、边境城镇、特色文化旅游城镇为网络的城镇体系。
图 5 昌都市老城区改造
城镇供水安全卫生。目前,我区共建有67座自来水厂,配套供水管网长度2733.87千米,县城及以上城镇日供水量达到48.05万立方米,市(地)所在地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2.8%。
图表 2 公共供水综合生产能力
城镇排水设施提升。我区不断加大县城以上城镇排水设施的建设力度,逐步完善了城镇排水系统,有效提升了全区城镇排水防涝能力。
城镇燃气绿色清洁。目前,全区共有各类液化气加气站122家(含LPG汽车加气站),气体储存容量总量约9600立方米。同时,我区大力倡导清洁能源,拉萨市率先而为,推行天然气取代燃气,完善天然气配套管道,极大改善了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垃圾污水处理有效。目前,全区已建成107座生活垃圾填埋场、89座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成污水处理厂17座,日处理量30余万吨,全区市(地)所在地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同时,加大垃圾污水技术工艺高原适应性研究,推进城镇垃圾污水高效处理技术在高原的应用。
城镇供暖快速推进。我区自“十二五”时期大力实施城镇供暖工程,贯彻落实“送暖入户”政策,重点推进高寒高海拔县城的供暖工程建设,着力改善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截止2018年底,全区拉萨、林芝、阿里、那曲4个市地所在地、9个县城、69个高寒高海拔乡镇建成了供暖工程,供暖面积约3000万平方米。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稳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组织各市地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截止目前,地下综合管廊全区共建成56.99千米。
公园绿地建设成效显著。坚持生态为本,融入生态保护理念,推进公园绿地建设,目前全区拥有公园149个,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4.16%,建成区各类城市绿地面积63平方千米。同时,加快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全区共有3座园林城市,拉萨市为国家级园林城市,林芝市和昌都市为自治区级园林城市。
图表 3 城市建成绿地率
厕所革命深入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指示,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厕所革命”。截止2019年9月,全区开工建设厕所1908座,完工1675座,投入使用971座,累计完成投资约13.3亿元。
三、乡村建设彰显特色
特色小城镇快速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全区城镇化发展迎来了大好发展机遇,特色小镇建设以生态文明发展为统领,坚持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将产业和规划作为基础,努力打造一批集自然、人文、产业要素的特镇。全区26个特色小城镇中正在实施的项目达155个,完成总投资近86亿元(其中鲁朗镇完成投资38亿元)。建设全国特色小城镇7个。特色小城镇的建设,在聚集产业和资源,发展当地区域经济方面,起到了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对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当地农牧民增收致富,开辟了独特的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模式。目前,国际旅游小镇鲁朗、展示门巴文化和边境特色生态旅游的勒门巴民族乡、融合度假休闲和空港物流的吉塘镇、集温泉疗养休闲旅游一体的曲孜卡乡等特色小城镇已相继建成。
边境小康村建设成效明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给隆子县玉麦乡群众的重要回信精神,做好玉麦小康乡的规划编制、农房设计、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等工作。目前56户农房建设已完工、56户农牧民迁入新居。同时,全面完成4个边境市(地)628个边境村庄规划技术审查,截止2019年7月底共建设624个边境小康村,已竣工67个。
图 6 墨脱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
人居环境极大改善。2010年至2017年,自治区共投资59.9亿元陆续开展了5389个行政村(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确定了23个示范点(其中:2个国家级、7个自治区级、14个地市级),开展了我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有效推进美丽西藏建设。
四、城乡规划不断加强
全区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规划编制进一步覆盖、规划实施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突显,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规划支撑保障。一是全面完成全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区城镇区域协调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二是完成7市(地)所在地城镇、66个县城所在地城镇和部分重点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基本完成历史保护和风景区规划。完成了拉萨市布达拉宫周边地区、八廓街以及其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编制完成全区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四是启动了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543个乡镇、800余个村庄规划相关编制工作,并编制了一批小康示范村规划。同时,在“十三五”期间将完成全区近693个乡镇总体规划及5400余个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建筑产业发展壮大
西藏建筑产业已成为推动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全区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吸纳农牧民工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助力富民兴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更加强劲,成为拉动全区经济增长的有生力量。
图 7 青藏铁路拉萨火车站保障性住房小区
建筑市场快速发展。随着建筑市场的全面开放,营商环境大力改善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大批央企和区外大型建筑企业落地西藏,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先进的生产手段和工艺技术及高素质管理人才纷纷引入,带动本地企业快速壮大发展。目前全区共有工程建设类企业2897家,其中区内企业1155家、区外进藏备案企业1742家,有110家央企及区外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落户西藏。全区共完成各类注册业务2.9万人次,共受理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人数2.7万人次,全区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数量达1.5万余人,不断满足全区大发展、大建设的实际需要。
助力经济发展作用更强。十八大以来,全区建筑产业每年以两位数速度增长,仅2018年建筑业产增加值513.86亿元,占GDP的34.8%。
农牧民就业增收贡献突出。全区有农牧民施工队1103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5596人,对掌握技能且考核合格技术工人颁发合格证书达23000多个,农牧民施工队成为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新引擎。
市场监管有力规范。建筑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着力规范建设领域市场行为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依托“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在线支付服务平台”,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同时,每年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深入整治建筑市场乱象,切实维护好建筑市场公共秩序。
六、质量安全不断加强
始终坚持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60年来,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实现了全区房屋市政工程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逐年下降,确保了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监管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制定《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施工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施工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加大对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执法检查力度,深入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
标准化工地评选更加规范。2015年启动自治区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工作,制定《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大力开展施工扬尘考核工作,规范标准化工地评选,促进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进行施工。
建设工法申报和评审深入开展。结合高海拔,缺氧、干燥、寒冷、昼夜温差大等特点,确定了“大温差、低湿度环境下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单层一次性施工工法”“原有植被在高海拔草甸区场地恢复中的技术运用施工工法”“高原地区房建防水保温施工工法”“高原地区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管线开槽施工工法”等31项工程建设工法为自治区级工法,填补了我区开发工程建设工法空白。
七、科技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
积极推广新型建造方式,促进西藏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转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得到广泛应用,新建房屋建筑均采取了抗震措施,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实现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提升西藏建筑业创新能力。
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制定《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40001-2018)《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40002-2018)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西藏那曲地区混凝土结构抗冻融统一技术措施》《高寒高海拔地区给水工程设计规范》等。
绿色建筑稳步推进。编制《西藏自治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西藏自治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等,推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同时,大力发展和推动装配式建筑在西藏高原运用,编制《西藏自治区高原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西藏自治区高原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西藏自治区高原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开展了试点示范和规划了产业基地建设。
设计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开展了《建筑设计手册》《西藏传统建筑导则》《西藏自治区农房设计通用图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民房抗震设防和加固技术导则》《青藏高原气候适应性节能建筑关键技术研究》等40余项科学技术研究和编制工作,为提高我区建筑设计水平和建筑工程质量起到了积极指导作用。
八、深化改革成效明显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住建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不断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
全面简政放权。以清单管理方式下放权限、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坚决实行权力清单瘦身。权责清单精简至123项,全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中涉及住建领域的8个事项,坚持做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改革要求。
优化行政服务。将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和便捷的服务作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了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住房租赁系统等11个系统,做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19年,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审批。同时,制定10项具体措施,促进全区住建领域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规范权力运行。印发《关于进一步下放行政许可权限精简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资质审批工作和严肃资质审批纪律的通知》《关于施行建筑业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考培分离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九、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全区住建系统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从严治党,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政治建设更加鲜明。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政治纪律教育,全区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始终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始终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维护西藏长治之安。思想建设更加深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干部职工理想更加坚定、思想更加统一、力量更加凝聚、信心更加充足。组织建设更加健全。全区各级住建部门党组织建立健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决策部署,不断推进住建事业取得新成就。作风建设更加有力。秉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区党委实施办法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大力改进文风、会风以及工作作风。制度建设更加完备。始终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治党作为管党强党、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扎牢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从制度层面不断规范人、财、事、权的管理和监督。精神文明建设更加突出。全区住建系统不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昌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连续11年保持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监督总站2005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区住建厅机关党委荣获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西藏民主改革六十年伟大变革,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根本愿望。回顾六十年来西藏住房城乡建设发展历程,顺应人民的期盼,成就辉煌,惠民利民,倍感自豪;展望未来,信心十足,阔步前进,全区住建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以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新时代我区住房城乡建设“幸福家园美好生活”工作主题,重点在建设好“兴业城市、人文城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和谐城市”六个城市,“美丽乡村、繁荣乡村”两个乡村,“安居住房、安全住房、安心住房”三个住房上下功夫,在新时代不断创造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