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经开区严管建筑垃圾运输处置
来源: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遏制乱倒乱卸行为,保障市容环境,经开区积极行动,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共查处封停违规工地54次,查处违规车辆238台次,罚款55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遏制乱倒乱卸行为,保障市容环境,经开区积极行动,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共查处封停违规工地54次,查处违规车辆238台次,罚款55万元。
严把审批关。对渣土运输执行“三不审批制度”,即:没有明确消纳场地的不审批,出入口没有硬化和水冲设施的不审批,新开工工地无质监部门会签不审批。截止目前,累计办理渣土运输核准42起,准许运输车辆1200余台次。对符合运输资质
的运输单位消纳地点做好现场踏查,明确运输路线、场地消纳量、消纳场地负责人以及现场勘验负责人。
严抓运输关。经开区成立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区市容环卫局、四街一镇执法大队采取蹲点守候、流动设卡、网上监控、路面巡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加大对建筑垃圾“滴洒漏”和乱倒乱卸运输车辆的巡查与处罚力度。同时,加强与治安、交警、建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目前,对辖区20余个出土工地进行了远程视频监控,对58处在建续建工地进行了有效监管。
严管消纳场。经开区建筑垃圾消纳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就地消纳,通过基坑回填、场地平整、堆山造景等方式,实行就地利用,自行平衡;二是外运消纳,经受纳地同意,由运输企业通过网上审批,将建筑垃圾运至受纳地进行回填;三是装修垃圾等由属地临时设点,就地填埋或统一组织外运等方式处理。区内现有3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地,明确管理责任,由属地和市容环卫部门共同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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