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住建:销售监管前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0-08 08:59
稿件来源:临沂住建局网站
 
为贯彻落实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指示精神和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更好的建立健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长效机制,市住建局一方面对群众举报的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落实处理,另一方面举一反三,针对开发企业销售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多次组织即将开盘的开发企业召开售前座谈会,对开发项目在宣传、销售等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做出要求。临沂锦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银盛泰广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山东华前置地有限公司等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就近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和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活动中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着重对近期将要开盘的开发项目就售前监管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直接或变相出售商品房、营销人员不对商品房进行虚假宣传;二是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示全部预售商品房信息、不得以非公开方式预售;三是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附件;四是禁止与中介机构配合炒卖房屋,要求项目认筹结束后及时上报购房人员名单,作为网签备案依据;五是明确精装房交房标准和条件,对样板房的装修装饰材料及价格、规格等信息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置于样板房入口等显要位置。
 
同时,对全面加强开发项目售前、售中和售后监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未开盘的项目,要求开发企业认筹和销售前向住建部门提报项目销售时间、销售方案和规范销售书面承诺书,市住建局在开发项目销售前安排专人到项目现场,针对销售广告、项目沙盘、项目区位图、样板房等内容进行实地查看,确保开发企业在项目销售时依法依规进行;对于正在销售的项目实行售中现场巡查制度,在项目销售过程中加强监管,开发企业要在项目显要位置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和房源销售状态,确保房源公正、公平销售;实行售后核查制度,商品房项目公开销售后,开发企业要按时报送购房人员名单,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依据,杜绝各类违规投机炒房行为。通过售前、售中、售后全方位动态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从业人员的行为,有效规避开发企业违规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销售市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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