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葫芦岛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部完成
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初以来,葫芦岛市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持续发力,探索创新,逐步形成了农村危房改造的“葫芦岛模式”,初步实现了农村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截至目前,28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
统一思想认识,上下一致同功。今年,是近三年来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户数最多、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最多、涉及基层乡村最多的一年,面对户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商这一现实,我市坚持思想认识先行、党政齐抓共管、关鍵少数带头,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落实到位。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站在讲政治、守初心、抓落实的高度,深刻认识农村危房改造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支撑、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重要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点民生工程、硬性指标任务,高位加以推进,高起点抓好落实,高质量确保完成。二是党政合力齐抓共管。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多次深入县、区等地调研指导、督査检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全市上下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提早谋划强力推进。坚持早部署、早动手,2月27日,召开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调度会,安排工作部署任务,启动改造。5月20日,在绥中县召开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场会,通报进展,总结好经验,推广好做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速推进危房改造工作。
从严从细把关,实现精准改造。我市坚持把“精准”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根本要求,把握关键环节,盯住重要点位,精准实施、精准改造,切实把实事落实、好事办好,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给最需要的人。第一,精准识别对象。一是研深悟透政策确保执行楕准。组织住建、扶贫、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认真研读国家有关政策,收集国家有关文件,汇编成册,下发至乡镇村屯,认真解读政策。公开申报条件,确保业务人员理解到位不跑偏,贯彻到位不走样。二是大联查大普查确保底数精准。由住建、扶贫、民政、残联4个部门以及相关乡镇,共同组成联合调查组,走村入户深入开展大联査大普査,村村普查,户户核査,“两调一询”(调查房屋破损情況、调查家庭贪困类型,询问危房户改造意愿)摸清危房存量底数,建立危房存量库、档案库。三是第三方专业鉴定确保等级精准。我市专门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一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按照20%比例,对各个县(市)区的危房存量数据进行抽査核实,若发现其危房等级不精准,再按照20%的比例进行第三轮核查,确保危房等级精确、数据无误。兴城市、南票区还自行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市县两级相互印证,确保等级鉴定更加精准。第二,精准审核审批。一是坚持“两优先”原则。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优先帮助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群众。二是明确“四类重点”。即明确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为危房改造的重点对象。三是严把四道关ロ”。即严把“个人申请、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确认”四道关ロ,全市统一流程、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坚持政策公开、过程公开,审核公开,结果公开做到程序严谨规范,运作阳光透明,结果群众认可。第三,精准使用资金。一是以验收合格为前提,统一设定竣工验收标准,依照标准验收,出具合格手续,未验收和验收不合格者一律不发放财政补助资金。二是部门制约。竣工验收由住建部门负责,补助资金发放由财政部门负责,责权明晰,分工配合。三是以直发为硬性要求。严格挑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所有财政补助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给危房改造户,决不允许増加中间环节,坚决防止挤占、滞留或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一分不少都花在危房改造上。四是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全程介入、全程跟踪,督查督资金及时下拨、依法依规使用。
坚持大胆创新,确保工作成效。农村危房改造,涉及众多乡镇村屯、事关万千百姓利益,情况繁杂,任务繁重。我市坚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作为,逐一解决遇到的各种因难和问题,确保应改尽改,不落一户、质量过关、群众满意。第一,创新改造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进行改造模式创新,有效破解各种难题。一是财政补助和社会援助模式。通过市县两级财政补助、社会力量捐款捐物和乡村干部帮助垫付前期费用等方式,解决特殊困难户无钱改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市级财政已累计投入补助资金5427万元。二是结对帮建模式。通过乡村干部与改造户“一对一”或“多对一”结成帮建对子,全程负责,出工出力,解决孤寡老人、残疾或智暲人员自身无力改的问题。三是购买闲置农房和异地建设模式。通过帮助购买现有闲置农房,选取新址异地重建等方式,解决改造房处于地质灾害高发区,或者占地面积过小,不再适宜原址改造的问题。四是专业除险加固模式。通过由质监部门专门设计改造方案,采取维修、除险、加固等方式对传统村落危房进行改造,解决国家级传统村落房屋原始风貌保护问题。五是特事特办模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通过部门特事特办补房照、办更名,乡村出具证明材料,解决房照遗失、房屋建设手续不全、房照未更名等间题,把符合条件的危房全部纳入改造范围。第二,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创新工作监管。把农村危房政造纳入市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列为“三单”“两章”“两办法”重点督考内容(“三单“即市改府“交办单、督办单、催办单;“两章”即“重要事项抓紧办理”和“跟踪督查”两枚红印章;“两个办法”即市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绩效考核领导干部评价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改造速度慢、改造质量差的县(市)区,市政府下“单”盖“章”催办督办,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约谈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提醒督促是创新质量监管。制定《葫芦岛市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标准》,培训管理人员和建筑工匠,明确改造标准,提高建设质量,确保改造后的房屋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三是创新过程监管。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按开工、旧房拆除、基础施工、砌墙施工、屋面施工、门窗施工、室内施工、竣工8个步骤实施分步监管;坚持旬调度制度,编发工作筒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发送各地区和相关部门,以调度提速度,以简报促落实。第三,创新责任机制。我市在压实县乡村主体责任上动脑筋、想办法,实行层层“签字”制度,即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都要对本村、本乡镇、本县(市)区的危房改造数据签字确认,切实把数据真实与责任落实,数据失实与责任追究挂钩,把县乡村三级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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