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首批15个永久保护公园广场名录出炉!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9-12 10:05
稿件来源:汕头市城管局网站
 
为规范汕头市永久保护公园、广场名录的申报工作,加强城市绿线管理,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的规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今年6月制定《汕头市永久保护公园、广场认定规范》,并根据该规范,对照认定条件,对各区(县)城市公园广场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的永久保护公园、广场名录的申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拟定永久保护公园、广场名单,报请市政府审定。近日,由市政府提请的《汕头市第一批永久保护公园广场名录》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批准,中山公园等15个公园广场成为汕头市第一批永久保护的公园广场。
 
榜上有名的15个公园广场:中山公园、北郊公园、石炮台公园、金砂公园、西堤公园、东方公园、七日红公园、海滨长廊、人民广场、开放广场、儿童公园、时代广场、星湖公园、澄海人民公园、澄海红头船公园
 
这些永久保护的公园广场符合《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和《汕头市永久性保护公园、广场认定规范》的有关规定,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四至范围清晰,相关手续齐全,有的具有较深厚的潮汕历史文化底蕴,有的为历史遗迹,有的具科普教育、儿童文体娱乐作用,有的为片区内重要休闲健身绿地,均具备长期保护价值,对其进行永久保护,有利于改善生态、美化环景,有利于促进公园广场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据悉,凡列为永久保护公园广场的,未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进行调整。确因事关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需要调整的,须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各类擅自占用公园广场用地、擅自改变其用途以及破坏公园广场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从严查处。
 
接下来,市政府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在这些公园广场设立永久保护标示牌,明确责任主体和保护要求,落实管护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随着汕头市创文工作的不断推进,对公园广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汕头市还将根据实际,分批确定新的公园广场永久性保护名录。
 
随着汕头市创文、创森、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不断推进,对公园广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市还会根据实际,分批确定新的公园广场永久性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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