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召开
稿件来源:舟山市住建局网站
8月30日, 舟山市召开《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金伟民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松宽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周松宽副主任充分肯定《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强化物业依法管理意识,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海上花园城市建设的积极作用,并对《条例》的宣传贯彻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物业管理已经成为加强城市基层管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要认识到《条例》的制定实施,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二是明确分工,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各职能单位要明确任务,强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抓好物业管理工作;要学习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渠道扩大宣传,开展专题宣讲和培训,提高《条例》知晓率;要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强化措施,全力助推物业管理工作上新台阶。要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物业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要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居民素质。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介绍了《条例》重点内容;市司法局明确《条例》贯彻实施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海区政府、千岛街道办事处、绿城舟山物业公司作表态发言。
会议另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资委、市政协渔农和资环委等相关负责人参加。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