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大队:敢啃硬骨头 整治夜市不松懈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9-03 14:22
(来源: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小区物业管理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综合的社会治理问题,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和市政单位的职责,但由于目前的政策法规对各个部门在小区内的职责分工缺乏统一清晰的规定,一些部门习惯上将管理范围限制在小区红线之外,很大程度上形成了“只要在小区内,就是物业的事”的局面。
 
“小区有问题那肯定找物业”,这是很多小区业主都会有的想法。正是在这种思维模式下,小区内跳广场舞扰民、宠物随地大小便、高空抛物、电动自行车丢失、业主装修占用公共区域,都要找物业……,面对小区内的种种问题,光靠物业来解决,很多情况下是难以奏效的,政府部门如何参与又面临着很多职责不清晰的问题。
 
为破解这一难题,提升政府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百姓打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近日丰台区出台了《丰台区涉及住宅小区行政管理部门职责清单(试行)》。结合小区内经常涉及到的投诉纠纷,梳理出了对应的政府职能部门及适用法规。《职责清单》共列出了综合类、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类、环境卫生类、秩序维护类、安全作业类、消防类、物业行业类等7大类95个事项的职责部门和适用法规。其中就包括了小区内比较常见的私装地锁、违法建设、噪音扰民、违法群租、业主共有车位擅自涨价、快递车乱停放、违规养犬、装修押金收取等问题,均一一列举出履责部门,为政府部门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提出要求,明确依据。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丰台区此次出台这份详细的《职责清单》,正是为了解决好物业管理政府部门“必须为”的问题,让各个行政管理部门真正进入小区履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这一份《职责清单》,从清权、确权,到晒权、制权,将住宅小区内的问题整理清、职责梳理明,既明确各部门职责,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晾晒到阳光下。同时,《职责清单》的出台也为街乡“吹哨”提供了参考,防止街乡“吹错哨”、“吹偏哨”,避免政府行政资源的浪费,力争实现精准吹哨,高效办理。
 
此次职责清单的出台,是丰台区政府今年成立的物业管理专班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统筹谋划、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丰台区于今年7月初组建了物业管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涵盖了二十余个行政职能部门和各街道乡镇,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专班成立后注重加强研究,破解物业管理难题,除了出台小区内事项职责清单外,还在破解住宅小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上有所突破,比如近期出台了《丰台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精细化与安全工作指引》,为引导机动车安全、有序停放提供了精细化的路径和办法,其他方面的措施办法也在加快制定中。
 
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需要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和共同参与,丰台区此次出台的《职责清单》向前一步,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对于提高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效能,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宜居社区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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