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省厅于2019年6月17日~6月28日对福州和厦门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进行安全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监查随机抽查福州、厦门共计12个在建项目,发出督促改正通知书10份;累计检查651记分项,602项符合,符合率为92.4%。责令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给予8家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动态监管记共记128.85分,平均每家记16.1分;给予8家监理单位和总监共记100.1分,平均每家记12.5 分。现场抽取钢筋原材4组和钢筋接头3组,全部合格。对符合条件的4个项目共11个构件进行现场砼强度回弹抽测,8个构件砼回弹强度推定值达到设计要求;3个构件砼回弹强度推定值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取芯验证的强度达到要求。对6个项目的车站模板支架进行抽查,钢管外径、壁厚及可调托撑的外径、托板厚度均符合要求。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福州地区
盾构区间存在管片紧固措施不到位、管片修补方案选择不当、区间动态水未及时封堵等问题。车站存在钢筋保护层控制不严、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存在缺陷、车站墙板渗漏水、基坑土方开挖不规范、监控量测测点布置与方案不符等问题。门式起重机存在电葫芦吊钩保险失效、轨道未设置扫轨器、轨道端部未设置挡板、轨道接地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二)厦门地区
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施工前未在“项目监管系统”上填报,未按要求利用远程视频监控对本项目进行检查并在项目监管系统留痕。车站存在防水层基面处理不到位、钢筋保护层控制不严、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存在缺陷、监控量测测点布置与方案不符等问题。门式起重机存在电葫芦吊钩保险失效、主卷扬滑轮组防脱槽杆件变形、钢丝绳接头绳夹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塔式起重机存在主卷扬在起重臂端部的过渡滑轮未设置防脱槽装置、零位保护被绑住失效、起重臂端部障碍灯缺失、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等问题。
受检项目具体问题详见“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中的“督促责令改正通知单”。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