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模式 着力改善社区人居环境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8-12 14:35
 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模式,着力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市住建局考察组赴广州福州厦门考察学习
 
7月28日至8月2日,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茂盛带队,由市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及任城区、兖州区、邹城市住建局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赴广州、福州、厦门3地考察学习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先进经验。每到一地,考察组先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现场进行观摩,与社区工作人员和小区业主现场交流;并到当地住建部门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同志座谈,详细了解当地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情况、政策规定、实施方式、资金来源、改造范围、改造标准等方面内容,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小区业主自治、物业长效管理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在广州市,考察组参观了越秀区梅花村街道梅花路3-21号大院改造项目和越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中心。广州市坚持党建引领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由社区成立建设管理委员会或居民议事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明确60项改造内容和实施标准,出台“三线”整治、电梯加装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注重内在提升,不做面子工程;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市财政分担80%,区财政分担20%)用于老旧小区微改造,对加装电梯给予每台10—15万元的补助;简化审批流程,在区级设立由各部门工作人员、志愿者、调解员组成的加装电梯办公室,推行“一站式服务”“并联审批”。
 
在福州市,考察组参观了台江区祥安花园和光明世家两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福州市于2016年基本改造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017年又将改造对象放宽到2005年以前未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导、资金保障、方案审查、质量安全、弱电整治5个专业小组,市房管局牵头抓总,建立起市级统筹协调、各区组织实施、街道参与、专人负责的工作模式;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市财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拨付;实行“一区一策、一楼一案”和“16+N”模式,包括16项必改内容和若干自选项目,按照“既做地上,又做地下;既做硬件,又做软件;既做看得见的,又做看不见的;既要政府主导,又要居民参与”的要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在厦门市,考察组现场观摩了思明区海洋新村、先锋营小区和湖里区神山三航小区改造项目。厦门市建立起“市级筹划、区级统筹、街道组织、社区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围绕市政配套设施、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4大类19项内容实施改造;改造资金由居民出资(10%)、管线经营单位投资(20%)、财政以奖代补(70%,市、区财政1:1分担)等方式筹集;社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发动居民全程参与改造工作,实现居民自治共管。
 
考察期间,考察组全体人员每晚召开座谈会,互相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认真学习借鉴三地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问题和群众呼声为导向,研究制定新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意见,促进我市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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