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出台,对城市管理行业涉及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城市照明、广告招牌、交通管理、水环境保护管理、园林绿地养护等12项业务中的22项具体管理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提供操作指南,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标准》坚持全时空、全流程、全覆盖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设计,明确了各项管理内容的适用范围、管理目标和管理标准,通过创新管理理念和模式,健全管理标准和规范,优化管理流程和手段,科学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支撑,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常态化城市管理机制。
《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9个设区市、2个计划单列市以及10个县级市。《标准》明确,各城市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调整具体目标,组织制定更加细致、严格的地方城市管理标准,配套考核评价指标及考核评价方式。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9.07.29 特约通讯员 格根哈斯)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