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丽江市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172号)要求,依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及《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规定的程序,2019年7月22日至27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国家委派专家组织专家复查组,对昆明市、丽江市节水工作进行了现场复查考核。
在为期6天的全方位、系统性地复查考核中,考核组通过听取昆明市、丽江市政府节水型城市工作汇报,观看节水工作专题汇报片,查阅审核节水基础台帐,深入城市内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建材销售市场、工业企业、机关、宾馆、学校、居民小区等点位进行现场检查。
此次复查,昆明市、丽江市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联动有序,节水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得到了国家委派专家及复查组一行的充分肯定,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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