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管局:占用人行道晾晒谷物不可取
(来源:柳东分局)
路边晾晒谷物不但阻碍交通,还影响市容环境。近日,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执法队员在巡查职校路附近时,发现一处路边晾晒谷物的行为。“根据‘721’工作法,我们一般会先和当事人解释在路边晾晒谷物的行为是违法的,然后要求他们将谷物收走,将路面还原。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这样的行为是要罚款的,但农民挣钱也不容易,所以一般都以批评教育为主。”市容中队执法队员介绍说。在教育之后,农户积极配合执法队员工作,将晾晒的谷物收走。
执法队员提醒广大村民,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条第(五)项,在路上晾晒谷物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因此引发交通事故,晾晒谷物的当事人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希望各位村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同时如发现该情况,也可拨打12319城管热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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