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建“红名单”企业制度,达州40条意见优化住建系统营商环境
(来源: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建局为了大力推进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放管服”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40条意见,涵盖精简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优化行政审批备案程序、简化行政审批备案条件、改进行业管理、支持行业发展和创新服务方式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市级“红名单”企业范围包括全市建筑业产值上年度增幅及年纳税金额增幅前5名、对外开拓建筑业产值排名前5名、上两个年度平均年纳税金额超过800万元、上年度产值超过5亿元且年纳税金额超过500万元,同时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建筑企业;上两年度平均纳税金额超过5000万元、上年度纳税排名全市前10名、上年度商品房销售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且纳税金额超过2000万元,同时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无行政处罚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纳。
同时,将纳入“红名单”的企业,适时向社会公布。纳入“红名单”的建筑企业和房产企业,免于缴纳民工工资现金保证金,以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担保的,按照施工合同价的2%出具;纳入“红名单”的房地产企业,可在房屋预售前缴纳配套费。纳入“红名单”的审图机构优先进入次年市级施工图审查名单库。
此次40条意见的实施特别强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改进监督管理方式,依法加强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形成闭合式的审批管理链条。
市住建局为了大力推进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放管服”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40条意见,涵盖精简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优化行政审批备案程序、简化行政审批备案条件、改进行业管理、支持行业发展和创新服务方式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市级“红名单”企业范围包括全市建筑业产值上年度增幅及年纳税金额增幅前5名、对外开拓建筑业产值排名前5名、上两个年度平均年纳税金额超过800万元、上年度产值超过5亿元且年纳税金额超过500万元,同时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建筑企业;上两年度平均纳税金额超过5000万元、上年度纳税排名全市前10名、上年度商品房销售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且纳税金额超过2000万元,同时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无行政处罚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纳。
同时,将纳入“红名单”的企业,适时向社会公布。纳入“红名单”的建筑企业和房产企业,免于缴纳民工工资现金保证金,以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担保的,按照施工合同价的2%出具;纳入“红名单”的房地产企业,可在房屋预售前缴纳配套费。纳入“红名单”的审图机构优先进入次年市级施工图审查名单库。
此次40条意见的实施特别强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改进监督管理方式,依法加强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形成闭合式的审批管理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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