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焕发新的活力
(来源:中国建设报)
陕西是中华民族文明和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及历史建筑众多。目前,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3座、中国传统村落71个,纳入国家大遗址“十三五”专项规划的19处50个点,大遗址西安片区被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6个大遗址片区之一。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中有近200处历史文化村镇需要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和环境整治,当前的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强力推进 保护历史迫在眉睫
2019年年初,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历史文化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2018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依法制定和实施其保护设施建设规划,积极落实规划要求和建设内容,切实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中华文化基因,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尽快启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2019年,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韩城市、铜川印台区陈炉镇、渭南澄城尧头镇、榆林神木高家堡镇、安康石泉熨斗镇、安康旬阳蜀河镇、商洛柞水凤凰镇、汉中宁强青木川镇、韩城党家村、米脂杨家沟村、三原柏社村1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17个历史文化街区,尽快启动规划期限为2035年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2020年上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将组织规划评审,报省政府审批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文物局备案后依法及时公布。
二是开展历史城区划定及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韩城市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历史城区划定工作,探索编制历史城区复兴规划,加强历史城区风貌整体管控,运用城市设计手段保护和延续历史城区整体格局和特色风貌。同时,以上6市及其他各市要积极开展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申报工作,2019年7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年底前完成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各地要进一步发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积极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工作,提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体系,增加市级传统村落和文化旅游名镇名录。着力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品质,进一步打响陕西省历史文化旅游品牌。
四是认真做好历史建筑确定测绘建档保护工作。2017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历史建筑潜在对象普查工作,认定583处建筑符合潜在对象条件,各市要认真对潜在对象建筑进行测绘、建档,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上报市政府批准公布挂牌,确保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确定工作。同时,各地要组织广大群众和委托大专院校等社会力量,继续发掘具有一定保护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做好城市既有历史建筑基本状况调查,加强测绘、建档、公布、挂牌保护工作。
五是持续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各地要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资金投入,必要时设立专项资金,政府为引导、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措,强化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投资方式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制定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鼓励产权人对自有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并确保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资金落到实处。
细化任务 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为切实保护全省历史文化遗产,全面提升陕西省文化凝聚力、影响力和竞争力,继承和弘扬三秦文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陕西省文物局制定印发了《2019年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按要求、分步骤有序推进。
《方案》提出,利用两年时间,对尚未普查发掘的要深入进行普查发掘,已普查尚未申报的要进一步进行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要积极申报。启动国家和省级规划期限为2035年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要积极开展“历史城区”划定工作,加强历史城区风貌整体管控。加快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体检、评估”制度,制定反映保护状况的量化评价指标,形成动态监管机制。开展历史建筑“确定挂牌”和“保护利用试点”。启动历史文化街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科学制定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同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月报督查”长效管控工作。
历史文化遗产,是延续历史文脉、保护中华文化基因的一个重要载体,一旦损毁,不可再生,各地将明确职责措施、制定保护工作方案,评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保护利用现状,找出问题,抓住重点,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同时,将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措资金等方式,积极争取中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投融资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鼓励产权人对自有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投资方式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科学评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现状,增强规划编制的合法性、科学性、专业性以及可操作性,实实在在做到规划引领,合理建设,科学保护。要结合保护现状,因地制宜,健全相关地方行政规章和技术规定,做到一城一策、一街一规,建立切实可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制度。加快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体检评估制度,制定地方性量化评价指标,形成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做到因地制宜、不照搬照抄、不生搬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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