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住建局召开《榆林市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榆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管理办法(暂行)》已于2019年2月24日有效期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切实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行为,现由我局牵头修订《榆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月31日,市住建局副调研员岳胜祥主持召开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参加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办法》的意见建议。
会上,市住建局法制公积金科科长崔晓英阐述了《办法》制订的背景、必要性、法律依据以及主要内容。随后,与会代表结合实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从文件的用语、条款、可操作性等方面建言献策,提出了一些针对性较强的建议,对《办法》的主要条款和内容表示赞同。岳胜祥表示,将对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和研究,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文件更加严谨、科学、合理,并按照程序提交报送,争取尽早出台实施。
来源: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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