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7-31 11:05

    6月26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视频推进会,副厅长李林毓、付海诚及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及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付海诚同志主持会议并通报了工作进展情况。李林毓同志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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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视频会主会场

 

    会议听取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巴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通报了各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注重顶层设计,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改革方案、完善配套措施、抓好试点市县先行、强化业务培训指导、积极筹建审批系统,工作整体向前推进。但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个别地州市存在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上下协调机制不畅、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国务院和自治区明确要求6月30日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要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就目前我区整体推进情况来看,距离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服务事项大多在市、县一级,推进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的重点难点在县市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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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长付海诚(左一)在会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要求,各地、州、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示,要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多次对改善营商环境和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6月25日,国务院再次召开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李克强总理指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六稳”的重要举措,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促进高质量发展。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和做到“两个维护”高度认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上来。

    二是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提出的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要求,各地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改革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推动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是要勇于担当抓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部门机构多,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来整体推进。对每个时间节点、每个环节、每项任务要按照《改革方案》进行细化、跟进和落实。同时,要按照《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争取早日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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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厅长李林毓在会上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会议还就水气报装审批改革问题提出三点要求,各地一是要压实企业责任,加强协调指导。严格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优流程”,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帮助企业协调进驻政府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办理”,提高办事务效率。二是要加强行业监管,强化监督考核。对城镇供水、燃气企业办理申报报装材料和办理时限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清问题、找出原因、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提高企业服务质量。三是完善管网建设,主动靠前服务。各地要统筹做好市政管网的专项规划,积极推进供水、天然气管网建设,督促企业提前介入报装工作。项目获得施工许可后,供水、用气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涉及挖掘城市道路或砍伐城市树木等行政审批事项,各地要积极给予协调指导,推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容缺受理,使水气报装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供稿)

 
转载自:新疆自治区住建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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