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完成市级复查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7-30 09:37
稿件来源:南京市城乡建委网站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要举措,南京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并出台《关于改善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的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危房改造工作。截至5月底,我市今年1319户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面完成,其中新建翻建676户,维修加固643户。6月份完成了区级逐户验收,7月中旬,市建委会同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进行了复查抽验,共抽查131户,均达到验收要求。
 
一是推进速度快。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会上提出的“抢抓3、4、5月”的节点要求,逐月排出审核审批、开工户数、竣工户数、竣工验收户数的推进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镇街,镇街细化到村组,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动危房改造。
 
二是服务帮办实。市建委通过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关于改善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的实施方案》,各区制发《告危房改造农户的一封信》,帮助群众了解危房改造流程、改造面积、补助标准等各项政策。各区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优化危房改造审核和建房审批工作流程,压缩审核审批时间,确保任务按期完成。镇村按照“农户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帮助农户代办审批手续,对没有自理能力的残疾人,村(社区)指定专人上门服务,办理结果由代办人员通知到危房改造农户。
 
三是施工质量优。市建委研究制订《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控流程图》,对质量安全交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四个环节提出要求,由各区结合实际落实执行。各区、镇街建立健全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包干到户,做好安全交底,坚持把好村(社区)监督检查、镇街建设部门重点环节必验收、区建设部门组织街镇互查、部门抽查“四关”管控建设质量。
 
四是资金保障足。1月份,市级补助资金80%共1195.04万元已下达各区,并要求各区按翻建新建1.8万元/户、维修加固0.7万元/户先行拨付启动资金。因2019年仅中央财政安排了补助资金,省级财政未安排补助资金,为避免广大农村贫困家庭对补助标准和宣传动员产生误解,并减轻他们的负担,市建委及时协调市财政局增加市级补助资金198.8万元。中央补助资金、市级补助20%部分共2168.71 万元近期将拨付到户。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关注新增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情况,及时改造新增危房,确保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南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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