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版垃圾分类标准8月1日起实施 你会分吗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7-29 14:17
稿件来源:温州日报
 
日前,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根据省住建厅发布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1166-2019),我市将从8月1日起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这份《标准》,生活垃圾被分为四大类,若市民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将处200元以下罚款。这份《标准》因此被称为“最严”垃圾分类标准。温州也由此“跑步”进入垃圾分类时代,距离《标准》正式实施不到10天,温州准备好了吗?即日起,将推出一组有关“垃圾分类”的调查。
 
温州网讯 这是什么垃圾?8月1日起,温州市民也要面对如此拷问了。近日,记者来到闹市区五马街一带,开太百货、银泰百货,以及华盖山、中山公园等地,看看温州的小伙伴们准备好了没?
 
大部分知道垃圾分类
 
准确知道分几类者少
 
“你知道垃圾分类吗?”对于这个问题大多数受访市民都表示听说过,但当问到温州要实施垃圾分类时,仅有部分市民表示在新闻中有听说过,对于实施的时间,能回答上来的就更少了。
 
所以当记者询问垃圾该如何分类时,大多数知道垃圾分类的市民列举的都是上海标准,“干垃圾”“湿垃圾”还有人说“看看猪能不能吃”。对于垃圾分类,小学生的回答是最接近标准答案的,记者分别采访了十余位小学生,他们的回答出奇一致: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采访中,记者准备了一套垃圾分类游戏,让受访者随机抽选垃圾来回答是属于什么垃圾,共有30人参与游戏共答了62题,答对了30题,正确率仅48.4%。
 
如果没有专门学过垃圾分类,许多选项确实容易混淆。受污染的纸张受访者往往会回答成有害垃圾,其实是其他垃圾;纸巾则会被误认为可回收物,其实是其他垃圾;大骨头其实是其他垃圾,常常会被错认为易腐垃圾;看起来有害的一次性干电池,却是其他垃圾……
 
十分支持垃圾分类
 
却不知从哪里学起
 
“垃圾分类是好事啊!”在采访过程中,所有的人都支持垃圾分类,他们认为垃圾分类可以促进文明建设,减少环境污染,从经济价值上来说,更细的划分可以节省浪费,创造更多价值。
 
受访的学生们表示,他们的学校已经开始教育宣传,在教室里会分别摆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垃圾桶,同学们也会按照老师教的分类方法分类投放。
 
在日常生活中,垃圾分类的情况就比较少见了。除了部分市民会将可回收的纸板、报纸、塑料、饮料罐和别的垃圾分开,也有人将小孩穿小了的衣服,不玩的玩具送给有需要的人;但多数人没有进行垃圾分类,一是可供学习的渠道太少,不太清楚垃圾如何分类,另外小区也没有特别设置分类垃圾桶,周边还没有形成垃圾分类的氛围。
 
为了支持垃圾分类,有市民表示可以在家里多购置一些垃圾桶。在做完分类游戏后,很多市民都表示垃圾分类在刚开始会有难度,垃圾分类是个需要长期坚持的事情,需要时间加强宣传,还要增强了解渠道,比如社区宣传、新闻宣传,甚至可以编制一些朗朗上口的顺口溜。同时还要加强管理,让垃圾分类贯彻下去。
 
新闻+
 
8月1日起温州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1166-2019)市民生活垃圾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投放要求:有害垃圾投放时要保持物品完整性;有害电池等应防止有害物质外漏;废荧光灯管应防止灯管破碎。
 
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类、废旧灯管灯泡类、家用化学品类和其他。
 
可回收垃圾
 
主要包括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等。
 
投放要求:根据要求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垃圾桶并鼓励出售。
 
易腐垃圾
 
主要包括餐厨垃圾类、厨余垃圾类和生鲜垃圾类。
 
投放要求:易腐垃圾要投入绿色垃圾桶,一般运用好氧堆肥、厌氧产沼或生物技术处理。
 
其他垃圾
 
垃圾分类中,除上述三种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
 
投放要求:其他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送去焚烧发电。
 
今年8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后,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市民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区责任人或不按生活垃圾分类规范的要求分类投放和收集,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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