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来源: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执法能力、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整体提升,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抓实“五全面”,做到“五严格”,确保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一是全面梳理,严格清理。制定《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表、进度表,对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服务指南、规范性文件、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等进行全面摸底、梳理、统计和整理规范。
二是全面公示,严格程序。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三项制度”专题飘窗、版块,对部门职责、机构、人员及岗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执法流程、行政处罚、检查结果、救济途径、执法数据、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制度、服务指南、纪律要求等内容分别在局门户网站和局办公大楼进行公示。同时,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还在“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全面规范,严格执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细化规范。严格遵守法定公示时限公开执法决定、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和执法统计数据;完善案件文字记录和归档;分类推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制定局(支队)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一律提交局(支队)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推行“律师驻队”,在重大疑难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为部门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四是全面履职,严格执法。制定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常用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罚没财物处置规定》《案件评查》《案件回访》等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聚焦民生和社会热点难点,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春季攻势执法行动、夏季文明执法行动。截止 6月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共立一般程序案件8896件,下达处罚决定书6860 件,执行到位5838件8162.23万元;其中7个监察支队立案484件,下达处罚决定书353件,执行到位325 件838.86万元。无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因执法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舆情事件。
五是全面宣传,严格监督。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局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组织全局21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三项制度”网络学习培训;出台《纪律作风督查扣分办法理(试行)》《执法人员纪律规范》《协管队伍管办法》等制度,开展文明执法承诺、选聘义务监督员活动,强化执纪执法和社会监督,促进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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