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强力督促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来源: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遂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牵头负责了“部分老旧小区小广告乱张乱贴,缺少监控设施,治安管理不到位”和“市城区公厕数量不足、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2个问题的整治工作。开展整治活动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组织有关部门和各辖区大力整治老旧小区中小广告乱张乱贴、缺少监控设施、治安管理不到位和市城区群众“入厕难”、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以来,市城区已完成新建公厕9座,改建公厕13座,清除老旧小区、楼梯间小广告65800余处,没收非法小广告等20万余张(件),安装接入153个监控摄像头。
根据遂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牵头负责了“部分老旧小区小广告乱张乱贴,缺少监控设施,治安管理不到位”和“市城区公厕数量不足、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2个问题的整治工作。开展整治活动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组织有关部门和各辖区大力整治老旧小区中小广告乱张乱贴、缺少监控设施、治安管理不到位和市城区群众“入厕难”、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以来,市城区已完成新建公厕9座,改建公厕13座,清除老旧小区、楼梯间小广告65800余处,没收非法小广告等20万余张(件),安装接入153个监控摄像头。
为进一步深化整治工作,7月1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邓勇主持召开市住建系统“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推进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的建设、市政、城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各辖区责任部门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
一是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升。要充分认识到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既是政治任务,更是民生实事,也是改善群众人居环境、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反映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
二是目标任务要进一步明确。在老旧小区整治方面,要努力实现“五个有”,即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监控设备、有治安联动,切实提高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在公厕和垃圾整治方面,要努力实现公厕大幅度增加,做到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保洁到位,确保公厕管护做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特别是景区公厕要体现个性化、品质化,城市公厕要体现人性化、标准化。
三是工作举措要进一步强化。要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做到心中有数;要注重细节,体现人文关怀,市城区统一公厕标识标牌,明确指示具体位置,共享公厕尽可能延长共享时间,原则上早上7点开放至晚上9点;要保障建设、管理经费,确保建设、管护到位;要搞好结合,把整治工作与“厕所革命”结合起来,与物业管理结合起来,与老旧小区改造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同发展。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单位和市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打造一批共享公厕的示范和亮点。
四是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到位。住建、公安、城管、市政等相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强化督查督办,整治工作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和适时专报,并将通报抄送辖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上半年和9月全面通报一次,推动各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确保11月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向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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