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项目产权单位资料调绘工作会议召开
稿件来源:淄博城管局
近日,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项目产权单位资料调绘工作会议在阳光大厦召开。会议对地下管线普查所需资料调绘及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孙传平,市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赵忠才,市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各管线产权单位相关负责人50余人参加。
会议指出,目前地下管线普查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外业普查已经全面展开,信息系统建设进入详细设计阶段。各管线产权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地下管线普查项目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和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会议对普查所需各管线产权单位资料调绘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管线产权单位成立普查领导小组,抓紧时间准备调绘资料并按照时间要求尽快上报。要确保提供的调绘资料及时、准确、详实,坚决避免出现因个别单位工作拖延而影响整个项目推进情况的发生;要安排专人对所属管线普查结果进行核验,必要时到现场指认,配合外业普查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会议明确,建立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和重要信息报送制度。要求自2019年起,管线建设单位应根据管线专项规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实际适时向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报年度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各产权单位要将新建、改建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具体位置、建设内容、施工计划、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在开工3日前以书面文件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地下管线综合中心;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省、市有关探测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1:500测量图,并按省、市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标准形成电子数据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地下管线综合中心。2019年5月1日后竣工的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未进行竣工测量,建设单位应当按上述规定进行补测并报送相关测绘成果。
会议要求做好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资料的建档及验收备案工作。建设单位要明确专人对地下工程档案进行管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应当依据有关归档要求,将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保存,地下管线数据格式依据潍坊市地下管线数据标准(试行版)及地下管线数据标准模板(试行版)进行整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地下管线综合中心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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