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十堰市房管局荣获湖北省文明单位表彰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8-01-09 15:50
 中华建设网讯  ( 记者  李丽    通讯员   冷冰)2017年12月20日,湖北省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4-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第一届省级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荣获湖北省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正式表彰。

  这是十堰市房管局连续多年在获得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之后文明创建工作结出的又一个“丰硕果实”。

  近年来,市房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一手抓房地产管理事业发展、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以“做文明职工、建文明机关、创文明行业、树文明形象”为目标,全面深化文明行业、服务品牌、行业文化和先进典型建设,不断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

  市房管局结合房地产管理工作实际,大力开展文明房管建设工程、不断夯实创建载体,加大创建基础设施投入,认真落实创建措施,全面推动文明创建深入开展,取得了可喜成果,有力促进了全市房地产管理事业创新发展。

  “省级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荣誉,是对一个单位各项工作的综合检验与评价。此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十堰市房地产管理事业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十堰市房管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新突破。”市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斐然表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是各级文明办对市房管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更是对市房管局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激励和鞭策。

  市房管局将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推动全市房地产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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