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城管执法局 :开展立法考察 加强违建治理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7-05 11:00
为了推进《内江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立法工作,加强我市违法建设治理,2019年6月11日至6月15日,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会同市人大、市司法局一行10人,对贵州省遵义市、广西省南宁市进行了学习考察。
 
在贵州省遵义市,考察团实地参观了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现场,并与遵义市人大相关委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就违法建设治理及立法工作进行了广泛交流,遵义市从2014年开始进行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治理工作中先后出台了大量的配套文件和规程,理顺了各相关单位在违法建设治理中的职能职责,并开展了大量工作,现已拆除违法建设约771万平方米;2016年,遵义市开始启动《遵义市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立法工作,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行执笔起草,2018年遵义市委常委会对《遵义市查处违法建设条例(草案)》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立足长远,扩大立法覆盖的范围,目前《遵义市查处违法建设条例》正在按照遵义市委常委会所提要求进行制定中。
 
在广西省南宁市,考察团分别与市人大相关委室、市政府有关部门、街道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南宁市是全国各城市中上报住建部违法建设存量最多的城市,自2013年开展违法建设以来,截止2018年底南宁市已拆除存量违法建设2288.42万平方米,拆除新增违法建设238.67万平方米,效果非常明显;南宁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统筹兼顾高位推进、宣传有力、提前介入、资金保障到位、治理方法灵活等先进经验给考察组留下了深刻印象;南宁市2013年开始启动《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立法工作,《条例》明确了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建设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建(构)筑物不得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场监管部门对无合法生产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不予核发有关证照、供水、供电、管道燃气等公共服务单位不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等关键条款。2014年7月《条例》开始实施,为南宁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供了实用的法制保障。考察团还深入社区、物业小区对南宁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了现场学习。
 
通过本次考察,考察团了解了遵义市、南宁市违法建设治理立法工作的情况,遇到的困难及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实施后存在的问题等,学习了先进城市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宝贵的经验和有关部门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勇于担当的精神,考察达到了预期目的。(内江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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