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管局树立“马上办、热情办、办得好”理念 推动工作提效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7-04 10:54

为进一步提高局机关运转效能,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更好的贯彻落实省市“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和机关“效能革命”要求, 市城管局深化机关运转提质提效专项行动,树立”马上办、热情办、办得好”理念,推动机关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干部队伍形象提升。
明确工作第一责任人 马上办理提高质量和效率
为使城市管理工作能够迅速贯彻落实,市城管局规定,在局党组会后明确议定的负责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议定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局领导要加强对分管处室和相关处室的工作指导,安排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工作部署,明确提出具体意见。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不论分管局领导还是其他局领导交办工作,都要一视同仁,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办理。各处室负责同志要提高领导力和执行力,对处室人员科学分工与合作,以此提高处室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规定,严格按照公文处理规定及时办理,当日件当日办、文电运转不过夜,紧急公文立接立办,确保公文快速传递、高效运转。坚持精简、高效、节俭的原则,以解决实际问题效率为目的安排会议。让“马上办、热情办、办得好”理念深入人心、人人践行、成为常态,让社会各界明显感受到城管系统实实在在的变化。
强化首问负责制度 热情帮助市民群众办事
为方便市民群众办事,市城管局要求各处室要公开业务职责、办公电话,建立登记台账,明确事项办理时限,及时反馈答复。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强化首问负责制度,规定第一位被前来办事、打来电话的市民群众或单位询问到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要求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认真解答、负责办理。对属于首问责任人或属于其所在处室的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属于市城管局职责范围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及其处室承办的事项,应由首问责任人将服务对象引导至局机关相应处室承办,承接的处室人员按照时限办结。具体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引导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向服务对象反馈具体承办处室,并转交该处室办理。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让每件事有着落办得好
市城管局机关紧紧围绕“三深化三提升”“双创双服”“效能革命”“双问计”等活动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认真践行“实、精、严、快、新、好”工作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局领导和各处室人员要加强调查研究,力争从繁杂的事务中脱离出来,积极深入基层,把调查研究作为推动工作的法宝,注重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扑下身子察实情、务实干、抓落实。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降低行政成本,建立节约型机关。要积极主动作为,既要勇担当、敢担当、能担当,更要善担当、会担当,真抓实干,注重实效。要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全局工作一盘棋思想,注重协调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合力完成各项任务目标,让城市管理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同时规定,对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积极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效能革命”有关规定、工作规范、工作纪律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因公文办理、会议组织、事项落实失误延误的,上级和局领导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反馈的,市民群众举报或反映未落实首问负责的,机关纪委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全局系统服务质量、队伍形象、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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