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 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会议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7-01 10:12

    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建立新时代的住房城乡建设督查制度部署,2019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妥善做好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收尾工作。

 

会议总结了2014年以来自治区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对城乡规划督察员在工作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细致的工作、出色履行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职责、为我区城市健康有序建设和发展作出的贡献进行了充分肯定。

      

                           

    会议研究决定,本次会议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结束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自治区派驻盟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在2019年4月底前离任;自治区派驻盟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离任前做好办公固定资产移交、封存等工作,并将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证、工作印章交回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研究建立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督查专家库,将有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经历的人员纳入专家库。

    自治区派驻盟市城乡规划督察员作表态发言称,将积极拥护中央和自治区改革部署,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会后积极妥善做好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离任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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