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圆荆楚好安居——湖北省住房保障工作巡礼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6-26 15:51
安居,人类的基本生活诉求。
 
早在1000多年前,诗人杜甫就发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旷世浩叹;
 
安居,中国政府的一贯民生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安居,荆楚儿女的共同期盼。
 
湖北省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骄人成果,初步实现了广大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美好梦想。
 
湖北是全国排位第九的人口大省,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矛盾错综复杂,是一项旷日持久、浩繁艰巨的民生工程。
 
从1992年在全省城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湖北省的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始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随着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而稳步推进。无论是90年代中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还是2000年初期的廉租住房制度试点,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与经验。
 
2007年,湖北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的若干意见》,并首次召开了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由此开始建立起住房保障工作的高位推动机制。
 
2008年,湖北省吹响了全面实施住房保障总体战略的嘹响号角,掀起了如火如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高潮。历经8年克难攻坚,在工程建设、制度完善、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和保障覆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阶段性成果--
 
●建设各类保障房不断满足新需求
 
湖北省住房保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针对不同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提供不同的解决住房问题途径。按照“自下而上、按需定建”的原则,从2008年底至2016年底,全省共开工建设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在内的各类保障性住房108万套,最大程度地满足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住有所居”,在湖北已经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展现城镇人居新环境
 
棚户区改造是城镇化建设中的“老大难”,亦是住房保障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而在该省,棚户区改造不仅被视为“居之能安”的重大民生工程,而且被视为打造经济升级版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工程。
 
他们所秉持的理念是:为回迁居民提供一个人性化的舒适建筑空间,为城市科学发展树立一个样板。
 
因而,在项目实施中,更加注重规划设计和设施配套,促使房屋建筑与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实现产业管理全覆盖,让广大居民住得舒适、满意。
 
“十二五”期间,该省通过搭建省级统贷平台、创新各类融资手段、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等方式,累计投资近3000亿元,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86万户,实施总量高居全国第四!
 
●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各地竞推新举措
 
政策引导,制度保障,高位推动,为住房保障工作在湖北省的全面铺开提供了充分而必要的前提条件。
 
继2007年出台《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之后,湖北省政府、省直部门又陆续印发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配套政策文件,内容涵盖了保障性住房计划、建设、资金筹集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腾退等各个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建设管理运营制度;
 
与此同时,全省各市州积极响应,适时制定或修订管理办法和意见,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打下坚实基础。至此,一个设计缜密的,具有湖北特色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其他住房保障方式为补充的制度体系已然脱颖而出。
 
在湖北省所取得的成功而有效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经验里头,尤其值得称道的首推“黄石模式”。作为全国公租房制度创新试点城市,黄石探索出“一个蓝子归并、一个口子保障、一个通道转换、一个平台汇集、一个杠杆调节、一个系统管理”的“五加一”新路径,成功地破解了住房保障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各类难题,堪称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的标杆。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覆盖面惠及新群体
 
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住房保障制度的日臻完善,我省住房保障体系覆盖面不断扩大,覆盖群体由城镇人口扩展到非城镇人口,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展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出售对象的收入标准不断上调,公租房保障对象包括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与此同时,住房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廉租房保障面积由最初的人均4平方米,渐次提高,直至2016年底的人均16平方米。人们从此告别了“蜗居时代”!
 
●创新住房保障方式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创新,是社会进步、事业发展的动力之源。
 
湖北省住房保障工作正是在创新的推动下不断向前并渐入佳境的。
 
在制度建设完善之后,近年来,该省又致力于住房保障方式体系建筑的探索,开创了工作新局面。
 
通过实施租赁式、产权式、实物配租式和租金补贴式等多种方式互补与多元化结合,促使保障房供应体系更臻于完善;
 
通过全面推进全省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确保了公租房和租房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运营管理;
 
通过有序开展共有产权试点,探索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的新途径。
 
【结语】
 
心系民生勤创业,梦圆荆楚好安居。
 
毋庸置疑,在全省人民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下,湖北已度过住房绝对短缺期,广大城乡居民为房子发愁的历史正在被改写!
 
然而,在该省的很多城镇里,“夹心层”住房问题还比较突出,住房资源配置不合理现象还依然存在,住房市场发育不平衡的矛盾尚待解决。住房保障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我们所坚信的是,在深化改革澎湃大潮里,在美丽“中国梦”的无限畅想中,矢志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湖北,必将向党和人民交出住房保障工作更完满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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