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召开全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
2019年6月6日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各旗县区住建局召开全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
会议听取了各旗县区自2018年环保督查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排水管网建设情况以及排水许可的发放情况。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方案》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会议要求各旗县区
1、推动污水处理厂、泵站、管网联动的“厂-站-网”一体化管理。
2、强化城镇污水排水许可管理,在2019年底前依法完成工业企业、医院、学校等排水许可证核发工作。
3、各旗县区要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率目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目标。
4、在2019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工艺技术改革,实现达标率、负荷率、再生水利用率达标验收。
5、由属地负责全面排查污水管网、泵站等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依法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
6、安装进出口检测装置,加大实时在线监测、分析仪表的安装覆盖面。
7、加强排水管网建设,消除城镇建成区管网空白区域。
8、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和旗县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要分别达到90%、85%以上,再生水设施均应建成并投入运行。
9、到2019年底保证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10、积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高广泽强调,各旗县区住建局要积极组织职员学法规学规范,组织培训学习,选派专业的人员做专业的工作,将中央环保督察当做检测自己的一次机会,加强学习。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再生水管网以及排水管网的建设。统筹谋划,尽早实施。要加强对各旗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情况的监督、考核,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促各地区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各旗县区要强化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
参加会议的还有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市市政公用事业处负责人和各旗县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股长、各旗县区污水处理厂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