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责任、细措施、保民生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6-19 08:59
 近日,市住建局对一年来市长公开电话房屋质量投诉情况统计和分析,发现房屋质量投诉数量较多、处理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市住建局分别召开了市长公开电话房屋质量投诉开发企业约谈会、施工企业约谈会以及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原材料检测问题约谈会。
 
随着近年来商品房大量建设并投入使用,质量问题暴露出来的也越来越多。据统计,2018年至今房屋质量投诉主要集中在渗漏(含外墙、外窗、屋面及卫生间渗漏)和墙体裂缝等方面,而且投诉量居高不下,已影响到家庭、社会和谐稳定。从质量问题及投诉处理情况来看,主要原因在于开发、施工等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工程质量管控不严,部分投诉处理存在推诿拖延现象,反映出我市房屋质量水平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活品质的追求。
 
约谈会通报了群众反映较多的前10家开发企业、前10家施工企业和17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有关质量问题和投诉处理情况。市住建局要求各企业务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牢记质量是企业生命线,努力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开发企业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必须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及  时回应和处理购房业主的诉求,主动做好沟通解释,积极与业主达成协商一致;要对标对表投诉问题清单,近期能及时处理到位的,拿出整改意见迅速施工整改,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处理,兑现整改承诺。施工企业要履行质量终身责任,承担相应保修义务,明确专人负责已建成项目的后续质量管理,要积极协调、多方沟通,特别是要主动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对自己施工的产品质量负责,同时要重点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考评要求规范施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预拌混凝土企业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和要求,加强原材料采购、试验检测、运输、施工现场使用等环节质量管控,建立严格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检测、实验室内部控制、出厂交货验收以及施工技术交底等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确保出厂混凝土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一一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积极解决质量问题,并举一反三,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房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人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市住建局将对所有投诉事项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复核,确保房屋质量问题妥善处理;同时在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把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的基础上,对房屋质量较差、群众反复投诉的,将采取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布曝光等措施,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投诉处理效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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