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招投标违法联合信用惩戒机制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6-17 07:55
 

北京:建立招投标违法联合信用惩戒机制

2019-06-17 07:52:15浏览:0评论:0 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北京市住建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就加快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优化招投标办事流程、建立公平有效投诉处理机制, 提出了12项具体改革措施。要求,建立完善招投标违法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推进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形成企业违法违规的警示和预警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真正实现招投标违法当事人“一地受罚、处处受制”。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寒冬)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就加快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优化招投标办事流程、建立公平有效投诉处理机制, 提出了12项具体改革措施。要求,建立完善招投标违法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推进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形成企业违法违规的警示和预警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真正实现招投标违法当事人“一地受罚、处处受制”。
 
QQ图片20190613112718
 
《通知》要求,大力发展“互联网+”招标采购,加快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加快建成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为核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体系,实现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信息的公开、透明、共享。
 
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交通、水务、规划部门抓紧推进市、区交通、水利、勘察设计等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通过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开展全过程电子化交易,做到市、区各行业、领域招投标项目全覆盖。
 
《通知》要求,优化招标投标办事流程,方便企业招标投标。
 
简化入场登记和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积极探索建立入场登记和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告知承诺制度,精简入场登记和信息发布所需的材料。
 
取消现场投标报名,推进电子投标,在规范格式范本的基础上实现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的电子化。
 
依法规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取消社会投资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审核备案,市、区各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合法性进行监管。
 
简化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凡是能够网上办理的,不得要求现场办理;凡是能够在线获取的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资料信息,原则上不再要求市场主体以纸质方式重复提供,实现网上受理即时办结、现场受理当天办结。
 
依法规范投标和履约担保管理,大力推广使用投标和履约保函,简化企业办理投标和履约担保手续。进一步减少企业资金成本和资金占用,减轻企业负担。
 
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推进传统线下交易向线上电子化交易的过渡。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强化招投标违法监管。
 
加快完善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系统,对接已建成的招投标行业监管系统,汇集、共享各类监管信息。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对招投标活动实施全流程在线监管。
 
依托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系统提供的网上投诉举报通道,完善投诉快速处理机制。
 
建立完善招投标违法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推进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形成企业违法违规的警示和预警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真正实现招投标违法当事人“一地受罚、处处受制”。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