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村庄布局将于2020年底基本完成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6-14 07:49

我国村庄布局将于2020年底基本完成

2019-06-14 07:42:13浏览:0评论:0 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寒冬)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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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在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对已经编制的原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不再另行编制;需补充完善的,完善后再行报批。
 
为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通知》要求,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庄规划快速全覆盖。
 
为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通知》明确了九项重点任务:
 
一是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二是统筹生态保护修复。尽可能多的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
 
三是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
 
四是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防止大拆大建,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
 
五是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以安全、经济、方便群众使用为原则,因地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
 
六是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
 
七是统筹农村住房布局。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
 
八是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
 
九是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理、补充耕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
 
《通知》强调,因地制宜,分类编制。要抓住主要问题,聚焦重点,内容深度详略得当,不贪大求全。对于重点发展或需要进行较多开发建设、修复整治的村庄,编制实用的综合性规划。对于不进行开发建设或只进行简单的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可只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作为村庄规划。
 
要严格用途管制。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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