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践行垃圾分类 拥抱绿色明天
根据江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和《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为适应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需求,近日,我市正在出台了《抚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对垃圾分类投放要求、处理系统、配套政策制定等均做出明确要求。
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前,围绕生活垃圾“三化”、“四分”目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垃圾分类投放
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1)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含餐厨垃圾):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之外的生活垃圾。
规范投放
为了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促使居民能够积极参与到实践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将垃圾分类工作渐渐的走进千家万户,走进居民的心里。市城管局在城管服务站旁放了分类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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