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6月11日上午,市住建局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市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市住建局局长张继宏,副局长杨登峰,科技与标准科科长付荣,以及进入中心城区19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张继宏局长指出,一是5月份我市环境各项指标排名靠后,大家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混凝土企业一定要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周建科墙〔2017〕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三是一级管控区内特殊情况需施工,一定要经市攻坚办批准后,混凝土运输车辆应在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进入施工工地。并指出了4个一级管控区内的建筑工地。四是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实行顶格处罚。
杨登峰副局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配套完善防尘设施,料仓、输送带、搅拌主机密闭,厂区围墙须安装喷淋设备,24小时不间断喷洒,厂区道路及生产区域的地面应硬化,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不得裸露。沉淀池应及时清理, 运输车辆出厂应有专人负责冲洗,保持号牌清晰,保证“净车出场”。二是混凝土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不超载、超速(时速不得超过40km/h),文明驾驶,不沿路抛洒浆料,晚上10点至早上6点不得进入中心城区,特殊情况需经市攻坚办批准后方可进入。三是对不符合扬尘治理标准要求的企业,发现一次停工整改10天,第二次停工整改20天,第三次撤回其预拌混凝土企业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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