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曝光!法官上门!公租房违规后果很严重!
近日,一则《范XX拖欠房租、霸占公租房被赣州经开区法院曝光!》的信息刷爆朋友圈和微信群,信息公布了范某的照片、住址、失信情况,被曝光的范某正是市本级保障房金色春城小区的承租户。
据了解,2016年1月21日,范某根据公租房政策摇号中签取得阳光·金色春城小区42栋1808室房屋的承租权,并签订《租赁合同》,但范某自2017年1月开始拖欠租金,累计拖欠共计2670.2元,且拒不腾房,强行占用至今。期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营公司”)采取电话、工作人员上门、下发律师函等方式督促其缴纳租金无效,2018年1月25日,建营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及《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规定,将范某起诉至经开区人民法院,2018年6月25日,法院判决范某支付租金、滞纳金及违约金534元,腾空房屋并支付房屋占有费(从2018年2月1日起计付至实际腾退房屋之日止),但范某一直未履行判决,在建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对范某进行失信曝光,迫于舆论压力范某主动要求结案,缴纳拖欠的房租和滞纳金、违约金。
近年以来,建营公司不断加大拖欠租金、违规占用保障房拒不腾退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与多部门协调合作,提高办理效率。4月上旬,针对保障房小区吉泰新城一名拖欠租金被起诉的承租户曹某,建营公司协调律师和法官上门结案。此前,曹某无理由拖欠租金,建营公司将其起诉至章贡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安排法官前往小区现场调解。经调解,曹某签订《调解协议书》,承诺缴清房屋租金,并承担滞纳金和案件诉讼费。
为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建营公司充分运用律师函告、行政处罚、司法诉讼等方式依法依规规范保障房后续管理,截止2019年3月,共计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247户,法院对违规的公租房承租家庭、非住宅承租户通过调解、判决、执行等途径追回欠缴租金965.26万元,依法收取违约金80.59万元,对7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承租家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有效维护了国有资产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