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建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关于落实市直机构改革单位机关党的建设“四个同步”的通知》(清组通〔2019〕15号)的要求,5月27日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大会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波同志主持,市直工委副书记吴开明同志受邀出席了党员大会,市住建局全体党组成员、在职党员及退休党员共170人参加会议。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了序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幸同志作筹备工作报告,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波同志宣读了市委组织部《关于设立中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的批复》《关于设立中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批复》以及市直工委《关于同意召开中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大会及党委委员会、纪委委员会人选的批复》。
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和程序,逐项表决并通过了《中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及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委员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党组书记、局长段军同志代表局党组向新当选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班子表示祝贺,并就进一步加强市住建局党的建设,提出三点意见:一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实效;三要同心协力,开创住建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吴开明副书记代表市直工委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近年来市住建局机关党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机关党建工作提出要求。
会后,新当选的机关纪委委员和机关党委委员分别召开机关纪委、机关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机关纪委书记和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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