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全面部署乡村振兴暨城乡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全力打好城乡环境整治攻坚战,确保农业农村工作和城乡生态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3月15日下午,汉沽管理区召开乡村振兴暨城乡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区领导许焕庆、唐铁忠、刘国才、李旭刚、戴忠诚参加。
会上,许焕庆就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环境整治的任务与目标、重点环节与工作措施,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他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七大战略”之一,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三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实现农业精、农村美、农民富,推动汉沽农业农村发展新跨越。
就城乡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的开展,许焕庆强调,良好的环境是一个地方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程度的直观反映。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服务发展、惠及民生的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在“治”“管”上下功夫,更要在“育”上做文章,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全力推动城乡环境整治 “攻坚月”各项任务落实;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从严督查考核、加强舆论监督等具体措施,健全机制,完善体系,确保城乡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由唐铁忠主持,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迅速统一思想,营造强大舆论声势;二要狠抓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属地责任;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会上集中收看了电视台录制的城乡环境曝光专题片,区住建局、公安分局、农业总公司、汉丰镇、环保分局及皂甸村等6个单位分别围绕如何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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