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辽宁省大连市成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地方”,受到点名表扬。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全市改革总体规划,高位推动。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编制、发改、财政、人社、药监、医保等部门大力支持,市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部门,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国务院和辽宁省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制定出台“1+6+6”系列文件,合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我市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低于国家平均水平,公立医院药占比由改革前36%降至29%,医疗费用增长率由11%降至8%,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由22%提高到29%,在完善补偿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院运营结构和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创新“六大体制机制”,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的负担
2017年8月26日,我市正式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315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降低14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降低535项检验项目价格,其中药品收入降幅达到18.6%、大型设备检查收入降幅达8.8%、检验收入降幅达到8.5%。这也是本次医改的最大成效,让患者实实在在减轻医药费用的负担。记者在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了解到,医改后药品取消加成,医院药品费总体下降了15%,如降脂药阿托伐他汀钙片每盒就下降了16%;其次是大型检查费用下降20.8%,如CT检查费下降了20%,核磁检查费下降了29%;化验费总体下降了17.3%,如血清总胆红素测定化验费用下降幅度达55%。此外,我市从3月20日起执行的“4+7”药品集中采购,这部分药品调价市民也很受益。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