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寒冬) 5月2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表示,针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过程漫长等问题,将结合"多规合一",推进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在今后的用地和规划审批中,将坚持"放管服"改革,着力提高行政效率。
原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这两个规划,存在着审批比较慢的问题,甚至出现过规划的审批之日就是规划的期限到期之时。《若干意见》明确要求:
减少报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数量。过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106个,城市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的是108个,这里面是31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还有五个计划单列市,是36个,剩下的主要是按城市规模来确定的。这个量非常大。这一次将考虑国务院审批城市重点是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这三类,一共是36个城市,其他指定城市要大大减少。初步设想在50个以下,在审批数量上要减少一半。
改变审查的内容。过去的审查承载了太多的东西,偏重于技术性审查,特别是对于规划内容好不好、合理不合理等都进行审查。这一次《若干意见》非常明确,就是叫管什么就批什么,上一级政府审查下一级政府的规划,要明确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规划有什么要求,从技术性审查转换到控制性审查。重点审查发展目标、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相邻关系这四个方面,审查内容会大大减少。初步的设想,就是把报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审查时间尽量控制在90天之内。
取消编制大纲或叫规划纲要的审查环节。减少重复性的审查,取消这个环节也可以压缩时间。
对于市县一级不是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审查的内容和程序,由省一级人民政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把这个权力交给了地方,地方根据自身的实际确定审批的内容和程序,这样会进一步提高审批的效率。
据了解,自然资源部已经起草了一个通知,强调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具体是同一个事项由一个部门来管理,同一个阶段的审查,同一类事项要进行整合。
在项目立项阶段,原来项目立项在用地规划上有两个前置条件,一是用地的预审,二是用地的规划选址意见书。这两个审查内容有很多相近的地方,这次将两个审查合并,变成一项审查内容,一个窗口接件,一个事项办理,一个窗口发放。
正式的用地审批阶段,原来规划上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上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划拨决定书,同时出让的地还要签订合同,这也是功能非常相近的,将把这三个事项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用地批准书和划拨决定书合并,变成一个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