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宝应城管在行动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5-28 10:13
 
为深入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发挥城市管理局部门职能作用,连日来,县城管局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原则,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为市民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县城管局提高政治站位,立足部门实际,多次召开会议,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宣传科。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摸排情况,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动员部署。及时制定出台《宝应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宝应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组织城管系统全体党员签订《宝应县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员承诺书》,要求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办专题培训班,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测试,重点检测广大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的学习领会成果,增强干部职工对参与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施“挂图作战”,制定《宝应县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推进表》,确保工作进展时时有督办、线索摸排条条有方向、综合治理件件有重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在城区莲花路疏导点等公共场所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传活动。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彩页,介绍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意义,讲解黑恶势力的十大具体表现,引导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在城区公共场所、主要干道通过悬挂标语条幅,联系商户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定期开展送法进工地、进店面等方式,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共悬挂标语条幅20条,发放宣传彩页、致市民一封信2000余份。
 
四是开展线索摸排。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深入排查,聚焦易受涉黑涉恶干扰的违法建设、市容管理、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领域,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健全完善线索发现排查移交机制,主动公布县“扫黑办、”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确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能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局副科级以上干部深入居民社区、企业开展“扫黑除恶”大走访活动,向市民群众、企业职工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并发放“致市民群众的一封信”,耐心询问、收集“涉黑涉恶”线索,通过走访排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开展“扫黑除恶”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形成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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