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延安市棚改、丹凤县农村危改工作获国办通报激励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4个省(区、市)、80个市(州)、120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我省延安市入选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丹凤县入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
通报明确,2019年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
据了解,自2017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目的在于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动形成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激发广大基层干部狠抓落实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通报同时要求,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要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马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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