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果洛州将实施1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3月24日下午,果洛州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召开2018年果洛州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庄竞争性评审会。会议由州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州政府副州长张文庆主持。州推进高原美丽乡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六县住建局局长,高原美丽乡村规划编制部门等参加会议。
按照竞争性评审要求,六县住建局局长分别对各县开展2017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做了详细汇报,对2018年参加竞争性评审村庄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资金筹措办法、项目整合情况、成立领导小组机构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说明。领导小组结合各县汇报情况,综合2017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情况等竞争性评审条件,结合六县实际情况,最后从参加评审的12个村庄确定了10个村庄为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分别是玛沁县(1个)优云乡阳桑村,甘德县(2个)上贡麻乡旺日乎村、下藏科乡旦库村,达日县(2个)莫坝乡赛尔钦村、特合土乡夏曲村,班玛县(1个)灯塔乡要什道村;久治县(2个)哇尔依乡扎依村、索乎日麻乡尖木村;玛多县(2个)扎陵湖乡多涌村、扎陵湖乡擦泽村。
张文庆要求,10个村庄要严格按照高原美丽乡村规划编制要求,调整充实规划内容,编制符合村庄实际的实施方案,为近期开展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规划评审会做好准备工作。
青海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始于2014年,以建设“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高原美丽乡村为目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完善水、电、路、网、广场等基础设施,全面改造危旧住房,配置垃圾收储转运设施,大力实施以“三清、五改、治六乱”为重点的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在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下,果洛州2017年通过整合涉农项目、配对共建单位、发动群众等参与方式,共投资1.17亿元实施了12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使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牧区人居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下一步,果洛州将以完善农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村庄道路、人畜饮水、电网改造、村庄亮化、广播电视、互联网及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电商平台等项目建设,并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村庄美化亮化绿色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确保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果能持续发挥作用。同时,积极开展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力争更多村庄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着力推进特色小镇培育工作,通过培育高原特色小镇,把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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